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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俗語曰:「三歲定八十。」

         這可說是對我童年時的創作的概括。誠然,我三歲時實在不會寫文章,那時候我會的中文字屈指可數,大概是一、二、三、四和五吧,會的英文字也就ONETWOTHREEFOUR,肯定是連看書也覺得困難吧。

         所以,在我三歲的時候,旁人是絕對看不出我日後竟會想當小說家的。不過,那句話倒是對了一部份──我與寫作的姻緣,得追溯到我五歲的某天。

         具體是哪月哪日哪小時,我實在記不清楚。要胡亂編一個時間倒不算難事,但這篇文章似乎就不甚真實了。畢竟,我寫的是自己的故事。既然想不起,就暫且在這裡把那改變我一生的時刻定為「某月某日某時某分某秒」吧!

         某月某日某時某分某秒,我親愛的老媽把一盒新買的迪士尼故事書合集放到我面前。在把故事說下去前,先小炫耀一下,別看那時我才五歲,我其實已經會看不少書了。當然,它們大多都是有插圖的──可別誤會,很大部份可是貨真價實的科普書呢,不是那種教幼兒數數和認字的教學,所謂的漫畫故事書也都是《三頭小豬智鬥惡狼》那些耳熟能詳到我已不想看的故事。

         因此,迪士尼故事合集算是我看的第一本文字量較多的故事書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興奮地翻開《白雪公主》的書頁,映入眼簾的是精美的插圖,因為我看過動畫,所以讀那一本書沒有遇到任何障礙。

可是,當我興高采烈地翻開《睡美人》時,我發現書中除了插圖之外,還有……一大堆奇形怪狀的符號!常識告訴我那叫中文字,上面標著的是注音。那了解到這事實對我的情況沒有任何改善──看不懂就是看不懂。

         這個「懂」字就很耐人尋味了。其實《白雪公主》用的文字不比《睡美人》深奧,然而看前者時我尚能腦補它的內容,後者卻只能看著那些外星文嘆息不止。

         倒是我很快就參透了其中的玄機,既然我能腦補《白雪公主》,怎麼就不能腦補《睡美人》呢?我想到這裡,頓時豁然開朗。

         這一次,我讀懂了《睡美人》。

         儘管那個故事跟迪士尼的那個經典版本有些差別,可那時的我只覺得這故事有趣極了!於是我又如法炮製,「讀」了好些迪士尼經典。那時候我理解出了些甚麼故事來,我現在同樣記不清楚了,不過,不論故事好壞,那時候我可是樂在其中的。

         於是,有好一陣子,我都以為自己讀懂了那些故事,直到某天幼稚園老師叫我跟同學說《小鹿斑比》,我的美夢才被現實狠狠拍碎──因為我連男女主角都搞亂了,所以被同學取笑了好幾天,老師也是對我哭笑不得,不容易才擠出一句:「這故事挺有創意呀!」

         這是我的第一次創作經歷。值得玩味的是,那時我還不知道甚麼叫「創作」,卻已經學會利用一些現有的元素編故事了。雖然那時我一直在「抄襲」迪士尼,但仔細想想,故事的元素本來就不多,故事卻仍能呈百花齊放之貌,其實具體寫了哪些人物原型或情節結構(可參見Vladimir ProppJoseph Campbell等學者)不甚重要,重要的是作者運用那些資源的手法。

         那次被取笑過後,我也消停了一陣子。我花了好些時日,才理解那些「迪士尼故事」都不是迪士尼創作的,而是自己想像出來的。起初,我是有些失望的,可是轉念一想,又覺得自己也算是完成某種壯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那些取笑我的同學只會讀故事,我卻會作故事,高下立判!

         可惜,到我有這種覺悟時,我已經在上小學了,不能在見到那些曾取笑我的傢伙後在心中暗暗冷哼一聲。

         到了小學,我能認的字愈來愈多了,而且開始喜歡上滿是文字的書本。當然,對於漫畫書之類的,我依舊來者不拒。

         至於喜愛書本這個特性是刻在我的基因裡,抑或是後天培養出來的,我實在不敢肯定地下定論。不過,我的童年確實有不少休閒時光是在書店裡度過的。我小時候家裡經濟不是太好,想要玩具,得求上老媽好幾天,甚至好幾星期才有機會。

         在家裡,我除了看電視,就只有對著牆壁發呆或自言自語,所以每次到書店,我都興奮得就像中了獎金,蹦蹦跳跳地跑進去,興致勃勃地左看看、右看看,老媽每次都得硬拖著我,我才依依不捨地向書店的大門道別。

         間中,她會給我買幾本回家,每一本我都愛不釋手,畢竟看書比對著牆壁發呆和自言自語有趣得多啊!不用上學時,我每天都早上七點左右就起床,拿起那些書,一看就是好幾小時。

         花了這麼長的篇幅去寫那時的閱讀習慣,是因為這習慣對我的創作可謂影響深遠。

         杜甫有曰:「讀書破萬卷,下筆如有神」小時候的我,看過的書總能破千卷了。博覽群書是個好習慣,然而,我的創作歷程還有更多的助力。

         助力之一,是動畫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小時候其實不是很愛看電視,像《天線得得B》那樣的節目,我縱是年幼,依然看不下去。不過,在同學的耳濡目染之下,我喜歡上了動畫片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一部看的動畫,沒記錯是《美少女戰士》。然後我又愛上了《寵物小精靈》,特別喜歡比卡超。當然,還有很多不同的動畫……這些動畫都讓我眼界大開。

         助力之二,是漫畫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最先看的漫畫,其實都是些科普書……但它們永遠是我心中的經典。不過,就算是經典都是會看膩的。我記得我的收藏裡有一輯講述歷史故事的漫畫,具體的名字我是不太記得了,反正我覺得很好看,看膩了後仍然會每隔幾天就把它拿出來重溫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 不過,老是看那一堆書其實挺無聊的,所以我發現了新的玩法──臨摹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到那時才知道自己畫畫倒是有一點天份,因為臨摹出來的畫大多都不錯,有些甚至跟原作一模一樣(不是描邊啦)。只是,我很快又覺得沒趣了,都一模一樣的,有甚麼意思?

         某天下午,我繼續思考這個問題,電視卻突然傳來《寵物小精靈》的主題曲。那簡直就是命運的呼喚!是我創作路上的明燈!

         就這樣,我在亞歷山大大帝身旁畫上了我心愛的比卡超。

         聽起來這不算甚麼創舉,不過就是個無聊到極點的孩子在紙上亂畫罷了──某些嚴格的老師甚至會大吼:「這甚麼玩意啊?浪費紙張!重畫!」──然而,就像過去「讀書」一樣,這是我在創作之路上的一個無意的新發現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開始把不同的人物混在一起,發現他們一起相處,其實還滿和諧的,而且往往會有新的啟發,也刺激了我的創意思維。

         那段時期裡,我畫了很多不同的場景,有一些甚至是相關的,就像一個故事。例如亞歷山大跟比卡超一起征服宇宙、聖女貞德跟胡夫在金字塔下一段「浪漫的愛情故事」,還有蜘蛛俠與雷克斯暴龍的恩仇。

         不得不說,那時的我還是挺有創意的。在發揮創意的同時,我也開始學習如何建構劇情──到底哪個組合會更好看、好玩呢?他們之間又會發生甚麼故事?這些故事又該如何編排?

         暫且說到這裡吧!其實直到那時,我仍然未開始下筆,把那些故事寫出來。但那樣的鍛鍊還是挺重要的,對我日後的創作不得不說實在獲益匪淺。

         引用標題的詩句「小時不識月/呼作白玉盤」吧,孩子的想像力是不容忽視的,往往一個無知的心,卻能看得更加透徹。這又令我想起了之前上畫畫課時老師舉的例子,小孩子都是天生的畫家,可惜隨年歲逝去,人才漸漸失去那種天份。

         欲知後事如何,請踴躍留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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