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語曰:「三歲定八十。」

         這可說是對我童年時的創作的概括。誠然,我三歲時實在不會寫文章,那時候我會的中文字屈指可數,大概是一、二、三、四和五吧,會的英文字也就ONETWOTHREEFOUR,肯定是連看書也覺得困難吧。

         所以,在我三歲的時候,旁人是絕對看不出我日後竟會想當小說家的。不過,那句話倒是對了一部份──我與寫作的姻緣,得追溯到我五歲的某天。

文章標籤

我要食叉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